道教面對人生死問題時,把重點擺在「長生」與「不死」的兩項主題上,即不處理「死」的問題,反到擴充「生」的存在現象,並重視「養生」的觀念。道教生死觀可以說是「不死」的「養生」觀。「不死」是其超越性的宗教理想,「養生」則為現實性的操作技術。而道教就建立在這「不死」的神仙崇拜與「養生」的修煉工夫上。就道教而言,「神性」與「人性」是密不可分的,每個人都具有神性,都有可能成仙。初期道教沒有生死輪迴觀念,無所謂死後世界也無死後的「彼岸」觀念,而努力集中在生前的「此岸」世界,用「不死」的方式延續了「長生」的意境。其認為人皆可成仙,藉以擴充了生命存在形式。
道教不談死後世界,但卻深信鬼神存在,其意識到人與鬼神是可以經由人體來溝通,也因各種法術而歷久不衰,原因是這些法術是建立在人神交感的宇宙觀系統之中,並豐富了符咒道法的神祕功能,進而滿足人們強體怯病與保健安神的生存需求。道教認為人體是宇宙的一部分,可以經由神聖的操作來召神、驅鬼、鎮邪、治病等。其為一個善於運用語言與文字的宗教,試圖利用口頭或書面凝聚人體以外的超越力量,滿足治病療疾的現實需求,進而滿足個體通神的能量,超凡入聖,轉化為神仙。
道教以「人體」為信仰核心,甚只關心人體的「生」,在「死」的觀念上較少著墨,期待能長生不死,人體可以永存。而其觀念中之人體包含了肉體與靈性,肉體或許是有限的存在,靈性可以經由神力的交感,成為宇宙的新核心,真正獲得了長生不死。道教的生命觀依舊偏重於精神形態的展現,相信「道由人顯」,進而「重人貴生」,強調形體的健康長壽,其最終的目的在於人靈性與天地自然的相應共生,人的生命與宇宙是互依共存的。
1 遺體安置
親人過世後應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廳堂安置,部分有在親人斷氣後,隨即為亡者「燒魂轎」以乘赴陰間之習俗。
今人於遺體安置後,俟子女家屬瞻仰後移入冰櫃冰存,或即「打桶」入殮。
2豎靈
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設立靈位。道教認為人死後三魂七魄散去,須以「招魂幡」招其亡魂,並立一「魂帛」給亡魂依附(牌位)。
3腳尾燈、腳尾錢、腳尾飯(腳尾紙)
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,為讓亡者黃泉路上一路明亮,故備「腳尾燈」。「腳尾錢」為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。又恐亡者挨餓,故有「腳尾飯」之禮俗。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供奉,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,腳尾燈、腳尾錢、腳尾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。
4誦腳尾經(開魂路)
道教誦「度人經」,其意為引領亡魂到陰間。
5擇日、擇地
道教重視陰陽五行及沖剋,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,如入殮、移柩、發引等均需選擇吉日良辰,書於「日課表」,載明各儀節時辰及沖剋生肖,張貼於靈堂壁上。
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,今人多行火化,火化後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,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擇吉位。
6做七(做旬)
道教以為人有七魄,斷氣之後,每七日散去一魄,七七四十九日七魄散盡,魂魄各歸根復命。而在每七日魄散時候,藉道法煉鑄其形魄,不使散去的魄飄泊無依。
又道教受佛教「輪迴」及「閻羅地獄」影響,並加入其原有之「陰曹地府」信仰,而有「地府十王」及「十八地獄」說法,並發展出「做七(做旬)」之儀節。其儀式與做法與臺灣傳統喪禮之「做七」同。
7法事 功德
功德法事是恭請三清(上清、太清、玉清)祖師做主,喚請亡魂至壇前,為他課誦「冥王經」、「慈悲滅罪水懺」等經懺,並透過「走赦」儀節,再以「給牒」、「過橋」方式,以示亡魂已被超拔度化,不會沈淪地獄之中。法事功德的目的是超渡亡魂,同時也普渡孤魂野鬼,一般於出殯前一天延請道士設壇舉辦。道教相當注重功德法會,認為唯有透過誦經禮懺,才能拔渡亡魂升天。
8入殮
遺體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移置棺木內稱為「入殮」,或稱「入木」。
9家祭(奠)、 公祭(奠)、拈香
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,先由子孫,後按與死者親疏關係之宗親、姻親先後奠祭,是為家祭(奠)。家祭(奠)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,今人交遊廣闊,大都於家祭(奠)後行公祭(奠)儀式,由外賓弔唁致祭。
10火化、安葬、晉塔
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陳放於靈骨塔。
11返主、安靈
葬畢奉神主(魂帛)以歸,稱為「反主」。而為神主(魂帛)安位祭祀,稱為「安靈」。
12百日、對年、三年、除靈、合爐
親人亡故後第100天、周年都須祭祀,周年後再擇一吉日舉行三年祭祀和合爐儀式。
13慎終追遠
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